落实省政府关于新城大院
办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6时39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各处(室)、机关党委、信访信息宣传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以及国管局、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中宣部、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和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机管函〔2017〕230号)精神,现就我局关于办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办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生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各处(室)要充分认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局内将以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宣传,定期开展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办公生活垃圾分类

以干湿分类为基础,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并分类投放至收集容器,我局结合机关特点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种垃圾收集箱,分别设在省委、省政府接待大厅、局停车场、局办公楼二层三层。

(一)有害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二)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局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