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 “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8时44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各处(室)、机关党委、信访信息宣传中心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时代新风,讲好信访故事,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好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信访局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并从中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国家信访局第二届“寻找最美信访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发现和宣传一批在信访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典型,展现全局信访干部队伍新面貌和信访工作新气象,营造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局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各党支部要进行宣传,深入挖掘身边信访干部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带着感情和责任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感人事迹,选出理想信念坚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通过评选达到弘扬信访工作正能量,激发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干工作的动力。

(二)组织推荐。各支部组织开展本部门“最美信访干部”推荐工作。通过推荐审核和公示,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于1月22日前将候选人员名单报局机关党委,各支部推选1名。

(三)遴选发布。根据推荐情况,对“最美信访干部”候选人进行公示,从各支部推荐的10名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参加全省评选。

三、推荐条件

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推荐,累计从事信访工作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重点从一线岗位推荐。从事信访工作时间长,在信访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本部门信访工作质效提升明显的,优先推荐。

(一)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带着感情和责任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取得突出成绩,得到群众充分肯定。

(三)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在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四)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五)符合上述条件,并具备以下情况的优先考虑:受到省部级(含)以上表彰;事迹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广泛报道,产生了较大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将“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当作展现我局干部风采、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有效推进。此次确定表彰的“最美信访干部”人员,将填写“最美信访干部”表彰登记表装入个人档案。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条件,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推荐质量。对推荐人选及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推荐名单要在支部内公示。要严把先进事迹上报材料关,标题表述要形象生动、内容凝练要层次分明,突出人物特点、感人事迹,突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具体过程。

(三)强化统筹,营造氛围。各支部要从本部门实际和特点出发,发掘典型事迹,积极向机关党委推荐,机关党委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最美信访干部”候选人进行风采展示、事迹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请各支部按照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3),认真组织填写《“最美信访干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盖章后于2021年1月22日前报局机关党委。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事迹稿(可加照片,文字控制在3000字以内)、媒体报道稿及链接、照片原图(证件照和工作现场照)等材料打包(标注支部名称)发送至邮箱。


 

 

                    中共陕西省信访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