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法办发布
《关于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时45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各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普法办、各市(区)司法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按照《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现就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在编在岗的厅级(含厅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

二、考试时间

1.2020年6月1日-7月5日,网上注册和学习。

2.2020年7月6日8:00 - 7月10日17:00,考试时间。每人三次答题机会,取最高分计入成绩,不另行安排补考。

三、考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考试学习资料详见“陕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法宣在线”www.faxuan.net)。

四、考试方法

学习考试统一在“陕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平台进行,每位考生使用已注册帐号(原始密码888888),新学员需联系考试平台管理员注册后参加学习考试。试卷设置50道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所有人员不得代考。

五、考试要求

(一)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考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省委普法办负责省直各部门的组织和费用。各市(区)普法办负责辖区内市(区)、县级各部门考试的组织和费用。由于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的市(区),请直接与法宣在线工作人员联系,确定考试时间,9月底前完成考试。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门管理员负责考试相关事宜,严格遵照《管理员操作手册》与《学员操作手册》执行,遇特殊情况,与“法宣在线”平台技术人员做好对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学法考试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做好后续统计工作,建立个人学法用法档案,通报本地参考人员考试成绩。省委普法办对全省考试情况进行综合通报,并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和“七五”普法终期验收评选工作。

学员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faxuan.net/cps/article/t/article.html?Code=0000000_0&nav=1_2&c=2

管理员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faxuan.net/cps/article/t/article.html?Code=0000000_0&nav=1_14&c=11

省委普法办联系人:李晓惠029-87293973(兼传真) 13669225292

法宣在线平台联系人:邵波18001133659

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或18001273790/1/2/3/4/5/6/7/8/9(十部直播号码均可拨打)

客服QQ:4006570518(QQ界面点“查找”选“找服务”输入4006570518即可)

 

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