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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建议成果转化落地的方式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研判本地人民建议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对反映比较集中或比较突出的建议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对专题征集,应当做好综合研判,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 责任单位对初步采纳的立意高、操作性强的好建议,应当当面听取建议人意见,共同研究转化落地的措施和路径。在建议落地实施后,责任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成果,调动和激发群众参政议政热情。各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可编写典型案例予以宣传。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7-21
信访部门应当对哪些建议事项进行督办?
(一)有助于改进党委、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有重大意义的建议事项; (二)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的建议事项; (三)未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办理的建议事项; (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30
责任单位如何处理人民建议?
责任单位收到建议事项后,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建议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二)对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事项之日起5日内向转交的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异议,说明理由,经同意后退回。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30
信访部门如何办理人民建议?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实行首办负责制及分类处置: (一)在收到建议事项后15日内完成登记、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建议内容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送、交办属地或职能部门。 (二)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或一定时期内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事项,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 (三)对涉及重大事项、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事项,及时专报同级党委、政府。 (四)对有重要价值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时应当邀请建议人参加,论证结果一并交由责任单位办理。 (五)对建议事项表述不清、无实质内容、不属于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做留存处理。
省信访局
2025-06-30
哪些事项不纳入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范围?
(一)申诉求决类、检举控告类事项; (二)人大、政协、部队、法院、检察院等工作范畴的事项;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四)学术理论、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五)其他不宜作为人民建议的事项。
省信访局
2025-06-30
政策知识库
人民建议成果转化落地的方式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研判本地人民建议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对反映比较集中或比较突出的建议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对专题征集,应当做好综合研判,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 责任单位对初步采纳的立意高、操作性强的好建议,应当当面听取建议人意见,共同研究转化落地的措施和路径。在建议落地实施后,责任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成果,调动和激发群众参政议政热情。各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可编写典型案例予以宣传。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7-21
信访部门应当对哪些建议事项进行督办?
(一)有助于改进党委、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有重大意义的建议事项; (二)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的建议事项; (三)未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办理的建议事项; (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30
责任单位如何处理人民建议?
责任单位收到建议事项后,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建议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二)对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事项之日起5日内向转交的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异议,说明理由,经同意后退回。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30
信访部门如何办理人民建议?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实行首办负责制及分类处置: (一)在收到建议事项后15日内完成登记、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建议内容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送、交办属地或职能部门。 (二)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或一定时期内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事项,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 (三)对涉及重大事项、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事项,及时专报同级党委、政府。 (四)对有重要价值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时应当邀请建议人参加,论证结果一并交由责任单位办理。 (五)对建议事项表述不清、无实质内容、不属于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做留存处理。
省信访局 2025-06-30
哪些事项不纳入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范围?
(一)申诉求决类、检举控告类事项; (二)人大、政协、部队、法院、检察院等工作范畴的事项;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四)学术理论、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五)其他不宜作为人民建议的事项。
省信访局 2025-06-30
人民建议应包含哪些基本要素?
建议主题及主要内容、解决方案及理由、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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