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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确保复查复核工作质量和权威性,信访事项复核原则上在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完成。 2025年7月7日,陕西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9-09
什么是复核?
复核,是指信访人不服复查机关、单位作出的信访复查意见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对该信访复查意见进行审查并作出信访复核意见的过程。2025年7月7日,陕西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9-09
什么是复查?
复查,是指信访人不服办理机关、单位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对该信访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并作出信访复查意见的过程。2025年7月7日,陕西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9-09
人民建议成果转化落地的方式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研判本地人民建议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对反映比较集中或比较突出的建议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对专题征集,应当做好综合研判,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 责任单位对初步采纳的立意高、操作性强的好建议,应当当面听取建议人意见,共同研究转化落地的措施和路径。在建议落地实施后,责任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成果,调动和激发群众参政议政热情。各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可编写典型案例予以宣传。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7-21
信访部门应当对哪些建议事项进行督办?
(一)有助于改进党委、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有重大意义的建议事项; (二)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的建议事项; (三)未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办理的建议事项; (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30
政策知识库
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确保复查复核工作质量和权威性,信访事项复核原则上在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完成。 2025年7月7日,陕西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9-09
什么是复核?
复核,是指信访人不服复查机关、单位作出的信访复查意见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对该信访复查意见进行审查并作出信访复核意见的过程。2025年7月7日,陕西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9-09
什么是复查?
复查,是指信访人不服办理机关、单位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对该信访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并作出信访复查意见的过程。2025年7月7日,陕西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9-09
人民建议成果转化落地的方式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研判本地人民建议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对反映比较集中或比较突出的建议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对专题征集,应当做好综合研判,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信访工作机构。 责任单位对初步采纳的立意高、操作性强的好建议,应当当面听取建议人意见,共同研究转化落地的措施和路径。在建议落地实施后,责任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成果,调动和激发群众参政议政热情。各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可编写典型案例予以宣传。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7-21
信访部门应当对哪些建议事项进行督办?
(一)有助于改进党委、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有重大意义的建议事项; (二)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的建议事项; (三)未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办理的建议事项; (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30
责任单位如何处理人民建议?
责任单位收到建议事项后,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建议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二)对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事项之日起5日内向转交的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异议,说明理由,经同意后退回。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省信访局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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