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信工作有关内容解读

办信工作有关内容解读

时间: 2025-12-31 17: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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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可以反映哪些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写信内容包括陈述事项,提出个人信访诉求;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揭发控告违法违纪行为;其他需要通过写信反映的内容。

温馨提示:请勿单纯邮寄报纸、杂志、广告宣传页、个人艺术作品等无效信件;请勿在信件中夹带钱款、证件、汇款单等与信件内容无关的物品;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不妄议时事政事国事。

群众都可以向谁写信? 

《信访工作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群众可根据个人反映的具体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向有关机关、单位直接写信反映问题。

温馨提示:2014年3月1日,陕西省正式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界群众,向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及其领导同志,通过邮寄平信的方式,反映信访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时,只要在国家标准信封“粘贴邮票处”标注“人民来信”字样,邮政工作人员就会免费寄送。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将信件寄给有权处理涉及该信访问题的有关机关、单位或领导,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问题。建议不要一信多投,也不要投寄到不属于其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机关、单位。

涉法涉诉信件如何受理?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群众可通过写信反映涉法涉诉类问题。直接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处理问题会更加方便快捷。

温馨提示:目前全省各级来访接待大厅均设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各级党委政府也专门设有特设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关涉法涉诉问题投诉请向以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咨询后,再向有关政法部门写信投诉,可减少周转环节,有利于问题处理解决。

检举控告信件如何受理?

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群众可通过写信反映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直接向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问题更加方便快捷。

温馨提示: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写信内容和格式有哪些规定?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温馨提示:

(一)书写工整、字迹清楚,有条件的最好打印,便于准确阅读;

(二)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语言表达要简明扼要,提倡一信一事,便于尽快理清信访事项,准确转交责任单位;

(三)写清楚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便于核实情况及反馈结果,也便于手机接收短信息,及时了解办理过程、处理意见等信息,方便上网查询并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有违反,是要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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