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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信访系统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7日 09时59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市信访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信访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喜迎建国60周年,着力推动信访文化建设,充分展现我省信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素养,省信访局决定于2009年5月在西安举办全省信访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并从即日起至4月20日面向全省信访系统征稿。

一、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省信访局主办,各市(区)信访局协办。为加强对这次摄影书画比赛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孙忠信

    副 组 长:梅  刚   陈茂林   霍巨才

    工作人员:闫雅玲   郭志梅   淡  平   董养斌  张喜玲

二、征稿细则

1、参展范围:
    ①全省信访系统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②分管信访工作的各级领导;③反映信访工作方面内容的参展作品,可不限身份。

2、作品内容:
    讴歌祖国壮美河山,体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赞美信访干部职工的敬业精神,表现信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及生活情趣,反映传统文化题材和彰显时代先进典型等内容的书画摄影作品。

3、作品要求:

    ①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各市上报不少于5幅。②书画作品篇幅最小四尺对开,最大不超过八尺宣,竖幅为宜,各市统一装裱或装框,省直机关参展作品自行装裱上报。③摄影作品规格不小于7英寸,传统、数码、黑白、彩色单幅或组照不限。④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标题、单位、姓名、性别、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制作时间等,参展作品作为资料保存,不予退还。

三、奖项设置

    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设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优秀组织奖。

四、评审方式

    作品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和获奖作品。

五、投稿地址

    陕西省信访局(西安市皇城东路6号)      

    邮编:710006

    联 系 人:淡  平    董养斌

    联系电话:029-87291044(传真)

              029-87293949(传真)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