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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9日 09时50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根据中、省纪委和组织部《关于开好201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要求,为开好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会议主题及主要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题为“坚持勤政为民,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要内容是:要对照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论述,在保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方面找差距、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对照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的情况;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立足本职、勤政为民,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的情况;检查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情况;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从印发本《意见》起开始准备,在党的十八大闭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开完。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拟在11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会议召开方法、步骤
1.向各党支部通报2011年度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征求到的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2.开展会前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认真组织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充分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提醒,加强共识,增进团结,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3. 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干部职工所提意见,认真开展自我剖析,撰写书面发言材料。
4. 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处室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个人的整改措施。
四.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几点要求
1.民主生活会前,各党支部和局中心组要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2.各处室党支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应提前2天报告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将派人参加会议。会上要认真听取本处室党员和干部职工对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会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局机关党委反馈本支部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征求到的干部职工对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并附会议发言记录复印件。局领导干部原则上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分工至少参加1个所分管处室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局机关党委要汇总各党支部意见和建议并提交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 按照上级要求,局领导干部在会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准备发言材料。会中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会后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年终工作总结中要专门汇报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局机关党委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