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
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
(陕信机党字〔2019〕14号)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6时08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机关党委、信访信息宣传中心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省纪委对廉洁过节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省直机关纪工委和驻办公厅纪检组通知要求,现将“五一”“端午”廉洁过节工作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各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对作风建设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强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传达强烈信号,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重申纪律要求,突出抓常抓长。各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结合中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通过专题教育、短信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驻厅纪检组明确的廉洁过节“九个严禁”。

三、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执纪问责。各支部要严格落实好节日值班和教育管理等制度要求。节日期间,省直机关纪工委、驻办公厅纪检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情况予以通报曝光。凡在节日期间被上级通报或局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零容忍”。 

 

 

中共陕西省信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