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 大会交流发言的补充通知 陕信机党字[2015]26号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0时00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党支部:

    根据局党组《关于印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教育计划的通知》(陕信党组发〔2015〕6号)精神,现就局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收获体会大会交流发言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

    拟定在10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局机关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大会交流发言。全局党员干部进行观摩。请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留好值班人员,驻京处处长于华安回局参加大会交流发言。

四、发言主题、时间及顺序

    发言主题:围绕“三严三实”,结合岗位职责,谈一谈如何贯彻落实局党组提出的“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发言时间:10分钟以内。

    发言顺序:会前,各处室发言人或由发言人委派代表人到机关党委抽取出场顺序。

    五、组织方式及评委组成

此次大会交流采取评比竞赛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到会局领导及各处室推荐的2名同志(1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担任评委,对发言人员的材料质量及发言效果进行评比打分。

    评委人员名单(驻京处除外)于10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

    六、奖项设置

    设优秀奖4名,颁发纪念证。

    七、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此次正处职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学习成果大会交流评比竞赛是我局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对各处室专题教育落地生效的一次全面检查。各参赛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岗位职责,紧紧围绕“三 严三实”新要求和发言主题,精心准备好发言材料。要严格遵守规定的发言时间,超时将列入扣分内容。

    (二)积极参与,勇于展示。此次大会交流采取评比竞赛的方式,是我局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的一项创新活动,也为各处室之间相互学习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各处室处长(主任)要积极参与,勇于展示。

    联系人:何 军    联系电话:87291044

                                 局机关党委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