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保安安检服务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省信访局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保安安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保安安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2019-000018-4
三、采购人名称: 省信访局机关
地址:西安市皇城东路6号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9-639180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88661306
传真:8866130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保安安检服务采购项目1套
项目概况: 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保安安检服务采购
项目用途: 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保安安检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保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特定资格要求: 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陕西省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30 08:00:00至2019-05-08 21: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不现场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单位”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snca.com.cn/notice/show/533.html,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1)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101室 咨询电话:4006369888 (2)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3)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1707室 咨询电话:029-89608985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20 09:30:00
2、投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
3、开标时间:2019-05-20 09:30:00
4、开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8661306
2、开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4、账 号:1500009058275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