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
省政府群众集体访接待场所修缮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信访局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集体访接待场所修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信访局省政府群众集体访接待场所修缮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CS/P-353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信访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皇城东路6号
联系人:江龙 联系电话:029-639180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联系方式:029-68255920/68255921转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接待大厅修缮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123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缴存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收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六)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附有效的网上截图);
(八)外地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外省入陕建筑企业中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显示为有效(提供网上截图);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材料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材料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三)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每份图纸押金500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的图纸押金在成交公告发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押金时请将图纸一并交回我单位)。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4:30
(二)磋商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4:30
(三)磋商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时雯
联系电话:029-68255920/68255921转8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账 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