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4时52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

按照《陕西省信访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和《陕西省信访局关于分解细化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内容

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计划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 2024年2月29日结束。主要考核各处室2023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处室全面建设情况,同时依据考核情况及民主测评等,确定和表彰2023年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工勤人员)等。

二、考核原则

本着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精准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把年终考核作为一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契机,通过考核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营造干事创业,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

三、方法步骤

2023年度局机关考核按照工作安排、考核准备、考核实施、梳理汇总、党组研究、表彰通报等6个步骤进行。

(一)工作安排

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时间、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等。

时间节点: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考核准备

1.处室自查。围绕2023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年初下达各处室的考核指标,逐项自查完自评,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处室工作及特色亮点,并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2.个人总结。每名干部职工认真回顾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交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备查,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3.资料整理。按照局下发的处室考核指标(共性指标待省委考核办下达后印发),分类分项收集整理资料,列出汇总目录,按规定时间将资料复印件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作为迎接省委目标责任考核的旁证材料。

时间节点: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考核实施

1.成立机构。

组长:韩宏琪

副组长:局分管领导

执行副组长:周路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高保忠、严海平、董养斌、江龙、申俊杰、郑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郑立同志负责。

2.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进、负责考核任务的处室具体实施。考核可采取实地考核、书面考核、资料考核等形式灵活进行,具体形式由负责考核处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分工为:办公室负责民主测评、领导评价、资料整理、处室推荐等;综合指导处负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平安建设等;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考核;机关纪委负责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考核;信息中心配合办公室对安全工作(保密安全和网络安全)进行考核,负责考核处室依据《2023年度各处(室)全面考核综合量化得分表》对各处室进行量化赋分后报办公室统一汇总。

时间节点: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办公室统一到各处室实地组织开展,主要推荐2023年度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优秀公务员直接由本处室进行推荐评选,优秀事业干部(含事业工勤人员)由信息宣传中心组织全体事业人员进行推荐评选。

时间节点: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4.领导评价。由厅级领导对局机关各处室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业务建设情况作出评价,同时对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进行推荐。 

时间节点: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5.加分减分。如在年度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量化进行加分,加分项由本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佐证材料报局办公室审定;对年度内处室人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纪或影响集体声誉等问题,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处室。

时间节点: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梳理汇总

办公室依据各负责考核处室提供的10项占比量化考核打分情况,对各处室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及业务建设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内容占30%、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20%、民主测评占10%、领导评价占10%、资料整理占10%、处室推荐占10%、平安建设占5%、安全工作(保密安全和网络安全)占5%的比例,逐项对各处室考核情况作出量化评估,并依据加分情况,汇总出各处室年度考核总得分。

时间节点: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

(五)党组研究

局党组依据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报告及考核数据等情况,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2023年度拟表彰的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含工勤)干部。

时间节点: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

(六)表彰通报    

时间节点: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

四、优秀名额分配及表彰奖励办法

(一)优秀名额分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内设机构为8个,另设机关党委和事业单位信访信息宣传中心。我局现有正式在编人员91名:其中公务员81名(11名厅级干部、70名处以下公务员)、事业干部5名、事业工勤人员5名。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局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含工勤人员)干部按不超过25%比例进行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3)。

(二)表彰奖励办法

对优秀处室、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优秀个人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额度按规定标准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考核工作,在去年考核办法和程序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和分值调整,对资料收集整理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自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准备工作,坚决杜绝资料整理不实、不细、不全等情况,力争全面准确反映处室全年工作,为迎接省委目标责任考核奠定坚实基础。

(二)认真组织。负责考核的处室要严格按照《通知》和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细致对处室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赋分,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同时,要严守考核纪律,营造良好的考核氛围(三)细致高效。各处室要吃透此《通知》精神,切实按照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安排及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整理、材料起草报送和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齐心协力做好我局 2023年度考核工作。

(四)顾全大局。各处室和全局干部职工既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成绩,又要顾全大局,发扬工作中你追我赶、荣誉面前相互谦让的优良品格,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推荐出来,切实发挥出年度考核工作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激发活力的作用。


陕西省信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