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按照《陕西省信访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和《陕西省信访局关于分解细化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内容
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计划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 2023年1月20日结束。主要考核各处室2022年度局下发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处室全面建设情况。同时,依据考核情况及民主测评等,确定和表彰2022年度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及优秀工勤人员等。
二、考核原则
本着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精准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切实把年终考核作为一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契机,注重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方法步骤
2022年度局机关考核按照工作安排、考核准备、考核实施、梳理汇总、党组研究、表彰通报等6个步骤进行。
(一)工作安排
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时间、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等。
时间节点: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考核准备
1.处室自查。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年初下达各处室的考核指标,逐项自查,全面总结本年度以来处室工作及特色亮点,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2.个人总结。每名干部职工认真回顾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个人总结报告。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
3.资料整理。按照局下发的处室考核指标,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列出汇总目录,按规定时间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专人负责分类整理,并作为省委目标责任考核的佐证材料。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考核实施
1.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俊锋
副组长:王 琳、于华安、张耀功、周路峡、赵富祥、王 丰、骆平贵。
执行副组长:周路峡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高保忠、杨义勇、严海平、董养斌、江龙、申俊杰、郑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郑立负责。
2.组织考核。局目标责任考核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分工为:办公室负责民主测评、领导评价、资料整理、处室推荐等考核;综合指导处负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平安建设等考核;督查室负责攻坚克难等考核;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考核;机关纪委负责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纠四风树新风等考核;信访信息宣传中心配合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保密安全和网络安全)等考核。考核可采取实地考核、书面考核、资料考核等方式灵活进行,具体形式由分工负责的处室视考核需要而定。考核结束后,各负责考核处室依据《2022年度各处(室)全面考核综合量化得分表》量化赋分,报办公室统一汇总。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
3.民主测评(处室推荐)。民主测评由办公室到各处室实地组织开展,主要推荐2022年度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和优秀工勤人员。处室推荐和优秀公务员直接由本处室推荐评选,优秀事业干部由信息宣传中心组织全体事业干部考核评选。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
4.领导评价。由厅级领导对局机关各处室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业务建设情况作出评价,同时对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进行推荐。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 。
5.加分减分。增设加分项目,如在年度内获得国家信访局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量化进行加分;对年度内处室人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纪或影响集体声誉等问题,量化予以减分(加分由本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实际依据确定,减分内容在处室考核过程中一并进行)。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梳理汇总
局考核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内容占30%、作风建设占20%、民主测评占10%、领导评价占10%、资料整理占10%、处室推荐占10%、平安建设占5%、安全工作(保密安全和网络安全)占5%的比例,依据各负责考核处室提供12项量化赋分情况及局领导、各处室评价情况、加减分情况,汇总出各处室年度考核总得分。
时间节点: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
(五)党组研究
局党组依据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报告及考核数据等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2022年度拟表彰的优秀处室、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
时间节点: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
(六)表彰通报
时间节点: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
四、优秀名额分配及表彰奖励办法
(一)优秀名额分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内设机构为8个,另设机关党委和事业单位信访信息宣传中心。我局现有正式在编人员91名:其中公务员82名(12名厅级干部、70名处以下公务员)、事业干部9(含工勤人员4名)。
按照省委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我局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按不超过25%比例进行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3)。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按照各处室推荐、民主测评和局领导评价结果报局党组审定。
(二)表彰奖励办法
对优秀处室、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优秀个人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额度按规定标准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考核工作,在去年考核办法和程序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作了修改细化和分值调整,对资料收集整理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自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准备工作,坚决杜绝资料整理不实、不细、不全等情况,切实为迎接省委目标责任考核奠定坚实基础。
(二)认真组织。今年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方式作了调整,各负责考核的处室要严格按照《通知》和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细致对处室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赋分,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力争全面准确反映处室全年工作。同时,要严守考核纪律,营造良好的考核氛围。
(三)细致高效。各处室要吃透《通知》精神,切实按照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安排及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整理、材料起草报送和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齐心协力做好我局 2022年度考核工作。
(四)顾全大局。各处室和全局干部职工既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成绩,又要顾全大局,发扬工作中你追我赶、荣誉面前相互谦让的良好风格,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推荐出来,切实发挥好考核工作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激发活力的作用。
陕西省信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