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按照《陕西省信访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和《陕西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各处室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现就做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内容
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计划于2017年11月21日开始,至2018年2月10日结束。主要考核2017年度局下发考核指标各项内容完成情况及处室全面建设情况,同时,依据考核情况及民主测评等,确定和表彰2017年优秀处室、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及优秀工勤人员等。
二、考核原则
本着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精准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注重发现创新和亮点,把年终考核当成一次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契机,力争通过考核,实现创先争优、表彰先进、解决问题、鼓舞士气的目的。
三、方法步骤
2017年度局机关考核按照工作安排、考核准备、考核实施、末位产生、大会测评、汇总分析、党组研究、会议表彰等8个步骤进行。
(一)工作安排
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原则、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等。
时间节点:2017年11月25日前完成。
(二)考核准备
1、处室自查。按照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逐项自查完成及落实情况,总结本年度以来处室工作创新及工作亮点,形成经验材料;起草本处室2017年度目标考核总结,于规定时间内送局办公室。
2、起草个人总结。每名干部职工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交处室负责同志,字数在2000字左右。
3、资料整理。按照局下发的处室考核指标,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并列目录汇总,按规定时间将复印件送局考核办。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10日前各处室完成以上工作。
(三)考核实施
1、成立机构。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保存;副组长:王琳、周开祥、于华安、吴聪聪。执行副组长:周开祥。下设2个考核小组,第一考核小组:主要负责对综合指导处、督查室、驻京信访处、机关党委、信息中心的考核。第二考核小组:主要负责对办公室、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投诉受理办公室的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资料收集及考核联络工作由淡平负责。
2、听取汇报。考核组到各处室听取处室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及全面建设情况汇报,依据汇报材料对指标完成情况等作出初步评估。
3、查阅资料。①考核组认真查阅各处室考核资料,对照考核指标及业务建设内容逐项进行核实,对未完成内容或无旁证材料的内容按要求得分或减分;②检查《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个人学习笔记本及各项制度落实等,并按要求得分或减分;③查阅党建工作资料,并依据资料情况得分或减分。
4、处室推荐。由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全处室同志对全局2017年度优秀处室进行推荐,推荐后名单交考核组。
5、领导评价。由局级领导对局机关各处室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业务建设情况作出评价。
6、加分减分。增设加分项目,如在年度内获得国家信访局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量化进行加分;对年度内处室人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纪或影响集体声誉等问题,量化予以减分(加分由本处室出具实际依据确定,减分内容在处室考核过程中一并进行)。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16日至30日之间完成。
(四)末位产生
依据《省信访局年度考核末位评定查究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末位评定工作:①由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机关纪检委)梳理并分别反馈2017年全局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②由各处室征求本处室人员意见,反馈全局一年以来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③如无上述情况,各处室推荐一名末位人员,最后在其中通过一定方式确定一们末位人员。
时间节点:2018年l月1日至15日之间完成。
(五)大会测评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①由各处室处长(主任)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和个人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②对年度优秀处室和优秀处长、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进行大会推荐,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局党组研究后表彰。
时间节点:2018年1月16日至20日之间完成。
(六)汇总分析
考核组依据考核情况及大会测评情况,对各处室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及业务建设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按照考核指标完成及业务处(室)“三率”排名情况和综合处室业绩排位情况占20%、资料整理占10%、领导评价占10%、处室推荐占10%、大会测评占20%、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占20%的比例,对年度扶贫工作、安全保密工作、意识形态(媒体投稿)、领导批示件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实行占总分的5%、2%、2%、1%的比例;逐项逐内容对各处室考核情况,作出量化评估,并依据加减分情况,汇总出各处室年度考核总得分。
时间节点:大会测评后1日内完成。
(七)党组研究
党组依据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报告及考核数据等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2017年度拟表彰的优秀处室、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
时间节点:汇总分析后5日内完成。
(八)会议表彰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优秀处室及人员颁发证书及奖金。
时间节点:2018年1月25日至2月10日之间完成。
四、优秀名额分配及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名额分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58号)明确,我局内设机构为8个,另设机关党委和事业单位信访信息中心。我局现有人员91名,其中公务员82名(10名厅级公务员省管干部、72名处以下公务员),事业干部5名,工勤人员4名。
按照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办法》中“在职公务员评优比例不超过15%”要求,我局拟在2017年度工作中表彰的优秀处室及人员数量为:优秀处室2个,优秀公务员14名(其中优秀处长、主任、专职副书记2名,其他优秀公务员12名),优秀事业编制干部1名,优秀工勤人员1名。优秀公务员由各处室推荐产生,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由大会民主投票产生。
2、表彰奖励办法
对优秀处室、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额度按已往标准执行。
五、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今年考核工作,在去年创新考核办法和程序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细化和分值调整,同时,对资料整理、扶贫工作、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具体量化,因此,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克服过去整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资料时粗枝大叶的做法,切实做好自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准备工作,把处室一年来所做工作整理的充分详实,以高标准迎接考核。
2、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考核组要严格按照此《通知》和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对处室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得分减分标准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以认真细致、坚持原则、严肃纪律的作风,创造良好的考核氛围。
3、遵守时间,细致高效。各处室要吃透此《通知》精神,切实按照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安排及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整理、材料起草报送和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局 2017年度考核工作。各处室如有加分项目,可在指定时间12月18日至20日向局考核办提供。
4、发扬风格,顾全大局。各处室和全局干部职工既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成绩,又要顾全大局,发扬工作中你追我赶、荣誉面前谦让他人的良好风格,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推荐出来,切实使年度考核工作成为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激发活力的催化剂和加油站。
陕西省信访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