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0时00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投诉。承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二)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中、省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省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省内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的建议,负责全省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全省信访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责任落实年”为抓手,以落实省委“追赶超越”要求为引领,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切入点,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着力在补短板、抓基础、夯责任、强素质上下功夫,推动全省信访事项“四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群众评价率)、网上投诉占比、信访积案化解、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等工作考核指标明显提升。

(一)拓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加大网上信访、陕西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信访客户端投诉功能宣传力度,推行信访代办员制度,力争全省网上投诉量占比上升到5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完善联合接访机制,推动各级领导接待群众和多部门联合接访常态化。运用视频接访系统定期接待信访群众,方便基层群众就地向各级领导直接反映诉求。做好“绿色邮政”保障工作,继续为群众书信投诉提供免费服务。

(二)建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推动出台《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制定群众来访接待规则,制作工作标准化影像,全面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强化初信初访初投办理和重信重访重投治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跟踪督导力度,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当地和基层。适时召开依法逐级走访推进会议。

(三)正导向提升法治信访水平。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全面落实《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清单》,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及诉讼等法定渠道进行受理办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在各级来访接待大厅设置律师参与访前涉法涉诉咨询服务中心,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解决诉求;推动各级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落实陕公通字[2015]67号文件,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梳理一批典型案例在相关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树立法治信访工作导向。

(四)推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整合乡镇街办综治、维稳、司法、公安、信访等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动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教师、社会贤达、志愿者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在全省推进“网格排查、一线化解”服务管理模式,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做法,在全省进行宣传推广。

(五)强措施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全面清理疑难信访积案存量,逐个建立台账,分层次分类别进行研判,综合运用“四种手段”、“三种办法”,采取领导包案、听证评议、协商会办、律师参与、使用疑难信访资金等形式进行逐案化解。对仍在进京非正常上访老户和多次越级进京集体访,以及到各级党政机关、部门缠访闹访重点人的化解稳控,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督查范围,确保国家信访局和省上交办的信访积案办结率均达到98%以上。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定印发《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完善听证评议办法,推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听证评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重规范巩固信访工作基础。全面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办法》、《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和《信访事项内容分类》,从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入手,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现场督导,每月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讲评;组织开展“网上信访事项办理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表彰100名“信访基础业务能手”,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信访事项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群众参评率提高5个百分点。

(七)抓学习提高信访干部素质。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信访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着力破解为官不为、廉而不勤、不敢担当等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市、县两级信访局长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评比活动,全面提高信访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召开全省信访工作会议,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营造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58号),设立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包括8个内设机构、1个机关党委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省信访局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56人,其中:行政82人,事业4人,工勤5人,离退休6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12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1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0.3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2251.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1.19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较上年增加140.44万元,增加6.65%,主要为自然增加人员经费、定员定额测算增加经费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25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500.80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03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50.39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较上年增加246.85万元,增加12%,主要为自然增加人员经费、定员定额测算增加经费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1.19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51.19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6.85万元,增加12%,主要为自然增加人员经费、定员定额测算增加经费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其中:行政运行1318.31万元,信访事务684.39万元,事业运行69万元,培训支出84.2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5.02万元,住房公积金80.27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35万元。2017年安排基本工资434.61万元、津贴补贴296.48万元、奖金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万元、绩效工资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万元、办公费支出54.1万元、印刷费支出47.61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邮电费23.18万元、办公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80.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维修(护)费100.05万元、租赁费22万元、会议费72.75万元、培训费84.2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劳务费275万元、工会经费14.19万元、福利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95.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95万元、住房公积金80.27万元、采暖补贴1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3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262.95万元

2017年全局“三公”经费预算106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较上年持平;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万元,较上年持平。“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较吻合。

2017年全局会议费预算72.75万元,较上年增加2.75万元,基本持平,主要是2017年我局要召开5年一次的全省信访工作会议,所以对会议费支出预算未做压减。

2017年全局培训费预算84.20万元,较上年减少16.52万元,下降16%,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对培训费支出预算做了压减。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7.46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阳光信访。健全完善网上信访平台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功能,推行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把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信访业务全部实行网上流转,实现受理数据全录入、信访业务全应用、办理过程全公开,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方便群众办事,让信访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2、责任信访。认真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工作,推进初信初访初投工作办理,加大工作考核、督查督办力度,把工作责任压实到基层及有权处理部门,树立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导向。

3、法治信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实行访诉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至政法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办理;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

 

 

陕西省信访局

2017年报人大及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