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7日 00时00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陕西省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省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二)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中、省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来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省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省内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全省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信访制度改革。进一步重视初信初访,规范逐级走访,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解决,压实属地属事部门责任,全面推行阳光信访,逐步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建立形成法治、为民、公正、透明的新型信访工作模式。

(二)加大突出问题化解力度。紧盯中央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紧盯突出问题和重点群体,采取领导包案、开展疑难信访事项提级听证评议活动、运用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化解等办法,推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三)切实做好控制进京非访工作。进一步加大解决进京非访突出问题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控制群众进京非访,严控集体访转非访,力争进京非访总量控制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15%以上。第一季度开展控制进京非访专项治理活动,抓好重要节点、敏感时段清理劝返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无事故。

(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联合接访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有关领导干部接访规定,把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与包案化解、建立工作联系点、下基层调研等结合起来,做到规范化、常态化和程序化。        

(五)强化督导和考核工作。采取重点约谈、“点对点”通报,发提醒函、督办函,个案实地督办、联合督办和考核评比等方式,逐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发挥挂职督查专员和专员助理作用,重点加强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落实的督导、对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督办、对工作薄弱环节督查。进一步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管理、跨地区专项治理。

(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信访问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法规水平,严格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把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诉访分离,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25号文件精神,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58号),设立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省信访局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00人,离退休人数58人。局机关包括8个内设机构、1个机关党委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2014.0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4.05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201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13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56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00万元;项目支出805.92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4.05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0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70.13万元,信访事务745.92万元,培训支出6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8万元,住房公积金60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上年下降34.08万元,下降22%。“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我局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省区之间业务交流往来明显减少,规范支出更加节约从简。

1、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访考察培训活动的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较上年下降0.08万元,基本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万元,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主要用于通信机要、公务应急、离退休服务及驻京劝返应急等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较上年下降24万元,下降26%。

3、公务接待费4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检查、督导,与兄弟省市进行业务工作交流所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以及我局驻京信访处日常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较上年下降10万元,下降18%。

                     

 

                                   陕西省信访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