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庆节前后开展“节日(纪念日)里的党史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时49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党支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挖掘利用国庆节和烈士纪念日蕴含的丰富教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厚植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情怀,现就开展“节日(纪念日)里的党史教育”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各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当前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二、开展缅怀英烈活动。各支部要在烈士纪念日、国庆节组织开展向烈士纪念设施敬献花篮、鲜花,开展为烈士遗属献爱心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和义务劳动,以多种方式致敬革命英烈,赓续红色血脉,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三、扎实推进实践活动。各业务处(室)党支部要聚焦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出台惠民便民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要从“节日(纪念日)里的党史教育”中汲取力量,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2.做好宣传报道。各支部要引导党员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引领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要注重营造欢度国庆的浓厚氛围,并及时收集整理节日活动的有关照片、视频及宣传稿件,积极向宣传报道组投稿。

3.抓好疫情防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原则,毫不松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