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指南 |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应当撤销、变更或者退回重新办理的情形有哪些?【96】

信访指南 |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应当撤销、变更或者退回重新办理的情形有哪些?【96】

时间: 2025-12-17 16: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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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指南〔2025— 96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应当撤销、变更

或者退回重新办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变更或者退回重新办理: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不准确,结论不明确、不适当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错误的;

(三)其他应当撤销、变更或者退回重新办理的情形。

退回重新办理或复查的,原办理机关、单位或复查机关、单位在收到复查或复核意见书后,应当依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或复查。申请人对重新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或复核。

2025年7月7日,陕西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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