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访局在咸阳秦都调研信访办案工作
信访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1月13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马骐率调研组在咸阳市秦都区调研,了解信访案件受理办理情况,并与咸阳市和秦都区相关负责同志座谈。调研组强调,全省信访系统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信访问题的实质化解上,各项工作都围绕办案来展开,各种资源力量都向办案聚集,加大力度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信访群众的获得感。
“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是依法处理的前提”。调研组指出,信访办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只有全面查清相应事实,才能把责任分清,也才有条件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尤其对陈年积案,不能在结论上做结论,不能简单从以往的书面报告中得出结论,不能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就搞简单的一揽子解决。要下功夫全面核实信访人的诉求,还事物本来面目,防止程序空转、矛盾累积。
“越是疑难复杂,越要坚持信访工作法治化”。调研组强调,法治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式。无论是简单案件还是疑难复杂案件,都要依法依规受理办理,在法治框架内精准施策,最大努力解事结、化心结。法治化是全覆盖的,对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信访人反复信访的积案难案,也要引导责任主体和信访群众走好法治化“路线图”。对诉求合理但因客观原因暂时无力解决的,要制定时间表,并征得信访人同意。
“没有秩序就没有真正的法治化”。调研组指出,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信访部门要加强反向审视、案件评查,规范信访工作人员行为;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信访群众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依法处理结论的义务。对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切实形成依法信访的鲜明导向。
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保忠参加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