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指南 | 信访部门如何办理人民建议?【63】
信访指南〔2025〕— 63
信访部门如何办理人民建议?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实行首办负责制及分类处置:
(一)在收到建议事项后15日内完成登记、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建议内容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送、交办属地或职能部门。
(二)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或一定时期内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事项,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
(三)对涉及重大事项、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事项,及时专报同级党委、政府。
(四)对有重要价值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时应当邀请建议人参加,论证结果一并交由责任单位办理。
(五)对建议事项表述不清、无实质内容、不属于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做留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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