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信访事项办理法治化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利益诉求问题

深入推进信访事项办理法治化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利益诉求问题

时间: 2025-05-01 13: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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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是信访事项实质性处理的核心环节。如何推进办理法治化,做到程序规范、实体到位、群众满意?4月29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马骐率调研组在宝鸡调研,先后深入岐山县、渭滨区、金台区信访接待中心和宝鸡市信访局,详细了解推进办理法治化相关情况,翻阅档案、查看案卷,分析研判疑难信访事项,看望慰问基层信访干部。调研组强调,全省信访系统要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打通法治化“路线图”,推动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确保群众每一项诉求有人办、依法办。

调研组听取了宝鸡市今年以来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与宝鸡市信访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县(区)信访局长座谈,认真听取对全省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信访工作职责法定、权责一致,要进一步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压实。”调研组强调,信访部门收到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按程序、按时限处理。

“信访部门转交的信访事项,并不都是按行政三级办理程序处理。”调研组要求,对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导入司法程序或政法部门相应法律程序、仲裁程序、党员申诉或申请复审程序、特定行政程序、行政履职程序以及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程序。

“信访人要按‘路线图’信访,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也要按‘路线图’推进。”调研组强调,对适用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的,严格按照“受理→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的“路线图”进行。注重发挥调解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作用。督促办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标准出具处理意见,不得以过程性工作代替处理意见。更加注重发挥复查复核的依法纠错、释法明理、推动化解功能。

“法治化是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法治化,既要注重程序规范,更要注重实体公正。”调研组要求,各级机关、单位要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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