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信访局出台
《科级及以下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安康市信访局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出台了《科级及以下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现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全覆盖,督促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树立规矩意识,增强守纪自觉,推进信访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制度规定,全局科级及以下全体干部和直系亲属凡发生买卖、出租、装修房屋,家庭大额支出购买轿车、股票、基金;婚丧、喜庆(包括过生日、迁新居);经商办企业;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出国出境探亲、旅游以及参加民间社团组织等7种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局纪检组和党组进行报告。报告实行一事一表一报制,由报告人填写《机关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局监察室,由局纪检组长进行审签后,送局党组书记审阅,存局监察室备案。对不按规定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该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落实,丰富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内涵,促进了信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供稿:安康市信访局 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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