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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都可以向谁写信?
发布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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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其他
《信访工作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群众可根据个人反映的具体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向有关机关、单位直接写信反映问题。   温馨提示:2014年3月1日,陕西省正式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界群众,向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及其领导同志,通过邮寄平信的方式,反映信访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时,只要在国家标准信封“粘贴邮票处”标注“人民来信”字样,邮政工作人员就会免费寄送。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将信件寄给有权处理涉及该信访问题的有关机关、单位或领导,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问题。建议不要一信多投,也不要投寄到不属于其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机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