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 关于印发
《陕西省信访局信访形势 分析研判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信发〔2016〕35号
各处(室):
《陕西省信访局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照内容和要求认真落实。
陕西省信访局
2016年10月14日
陕西省信访局
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制度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省信访形势,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全省做好信访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建立省信访局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制度(以下简称研判会)。
一、组织实施
研判会由局主要领导召集主持,主要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时,由分管综合指导处的领导召集主持。涉及到重大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的,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局综合指导处负责会务的组织实施。研判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事项可临时召集。
二、会议形式
研判会采取例会和专题会相结合的形式,集体研判、综合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提出建议。
三、研判内容
例会主要内容:各业务处(室)通报当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案件办理、进京访等情况,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建议;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专题会主要内容:针对重点群体、重大信访事项、重点信访案件、信访老户、进京非访和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以及敏感时段、重要节点期间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由各处(室)梳理汇总,进行专题研判。
研判会结束后,形成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各相关处(室)及责任主体抓好落实。每季度或半年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敏感节点或特殊情况随时专报。
四、参加人员
局厅级领导,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局综合指导处工作人员。根据议题,通知有关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
五、要求
1、每次研判会前一周,局综合指导处拟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2、各处(室)会前认真准备,形成书面发言材料,内容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会议结束后,发言材料交局综合指导处汇总。市(区)和有关责任主体参会的工作人员,要提前认真做好汇报材料准备工作,会后将汇报材料交省信访局综合指导处。
3、各参会人员要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