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7时19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各处(室)、机关党委、信访信息宣传中心:

按照《陕西省信访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和《陕西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各处室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内容

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计划于2019年11月26日开始,至2020年1月20日结束。主要考核各处室2019年度局下发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处室全面建设情况,同时,依据考核情况及民主测评等,确定和表彰2019年优秀处室、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及优秀工勤人员等。

二、考核原则

本着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精准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注重发现工作创新和亮点,把年终考核当成一次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契机,力争通过考核,实现解决问题、创先争优、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的目标。

三、方法步骤

2019年度局机关考核按照工作安排、考核准备、考核实施、大会测评、汇总分析、党组研究、会议表彰等7个步骤进行。

(一)工作安排

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原则、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等。

时间节点:2019年11月26日前完成。

(二)考核准备

1.处室自查。按照下达各处室的考核指标,逐项自查完成及落实情况,总结本年度以来处室工作创新及工作亮点,形成经验材料;起草本处室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于规定时间内送局办公室。

2.起草个人总结。每名干部职工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交处室负责同志,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3.资料整理。按照局下发的处室考核指标,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并列目录汇总,按规定时间将复印件送局考核办。

时间节点: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考核实施

1.成立机构。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俊锋;副组长:朱崇和、周开祥、于华安、吴聪聪、闫善信。执行副组长:周开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张昭、高保忠、严海平、董养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资料收集及考核联络工作由淡平负责。

2.收集考核资料。考核办认真查阅各处室考核资料,对照考核指标及业务建设内容逐项进行核实,机关党委查阅党建工作资料,并依据资料情况得分或减分。

3.处室推荐。由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全处室同志对全局2019年度优秀处室和本处室优秀公务员进行推荐,推荐名单交局考核办。

4.领导评价。由局级领导对局机关各处室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业务建设情况作出评价。   

5.加分减分。增设加分项目,如在年度内获得国家信访局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量化进行加分;对年度内处室人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纪或影响集体声誉等问题,量化予以减分(加分由本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实际依据确定,减分内容在处室考核过程中一并进行)。

时间节点:2019年12月16日至30日之间完成。

(四)大会测评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①由各处室处长(主任)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和个人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②对年度优秀处室和优秀处长、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进行大会推荐,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局党组研究后表彰。

时间节点:2020年1月10日至15日之间完成。

(五)汇总分析

考核办依据考核情况及大会测评情况,对各处室完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业务建设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按照考核指标九项占比进行量化打分(大会测评占15%、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占15%、领导评价占10%、对各处室群众参评率(上访群众和处室互评两项)占10%(业务处室上访群众占60%和处室互评占40%、综合处室各处室互评占100%)、对各处室群众满意率占10%(上访群众和处室互评两项)占10%(业务处室上访群众占60%和各处室互评占40%、综合处室各处室互评打分占100%)、业务处室“攻坚战”完成情况占10%、资料整理占10%、处室推荐占10%的比例,对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和新媒体)占5%、安全工作(保密安全和网络安全)占5%;逐项逐内容对各处室考核情况,作出量化评估,并依据加减分情况,汇总出各处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得分。

时间节点:大会测评后1日内完成。

(六)党组研究

局党组依据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报告及考核数据等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2019 年度拟表彰的优秀处室、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

时间节点:汇总分析后5日内完成。

(七)会议表彰

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优秀处室及人员颁发证书及奖金。

时间节点:2020年1月15日至23日之间完成。

四、优秀名额分配及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名额分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内设机构为8个,另设机关党委和事业单位信访信息宣传中心。我局现有人员95名,其中公务员86名(10名厅级公务员省管干部、76名处以下公务员),事业干部5名,工勤人员4名。

按照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办法》中“在职公务员评优比例不超过15%”要求,我局拟在2019年度工作中表彰的优秀处室及人员数量为:优秀处室4个,优秀公务员11名(其中优秀处长、主任、专职副书记1名,其他优秀公务员10名),优秀事业编制干部1名,优秀工勤人员1名。根据我局今年职级并轨和人员轮岗实际,各处室人员变动比较大,人员数量增减也不均衡,优秀公务员名额分配为每个处室1名,由处室直接确定后报局考核办,优秀处室、优秀处长(主任)、优秀事业干部、优秀工勤人员由大会民主投票产生。

 2.表彰奖励办法

对优秀处室、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额度按规定标准执行。

五、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今年考核工作,在去年创新考核办法和程序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细化和分值调整,特别是按局党组要求,把群众参评率、群众满意率纳入对各处室的考核,有效提升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同时,对资料整理、扶贫工作、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具体量化。因此,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克服过去整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资料时粗枝大叶的做法,切实做好自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准备工作,把处室一年来所做工作整理得详实充分,以高标准迎接考核。

2.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考核组要严格按照此《通知》和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对处室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加分减分标准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坚持原则,严肃纪律,营造良好的考核氛围。

3.遵守时间,细致高效。各处室要吃透此《通知》精神,切实按照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安排及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整理、材料起草报送和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局 2019年度考核工作。各处室如有加分项目,可在指定时间12月26日至30日向局考核办提供。

4.发扬风格,顾全大局。各处室和全局干部职工既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成绩,又要顾全大局,发扬工作中你追我赶、荣誉面前谦让他人的良好风格,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推荐出来,切实使年度考核工作成为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激发活力的催化剂和加油站。

 

 陕西省信访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