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0时00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陕西省信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投诉。承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二)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中、省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省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省内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全省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省信访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紧紧围绕“一条主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扭住“两个关键”(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落实“三个文件”(中办〔2013〕27号、中办〔2016〕32号、中办〔2017〕51号),突出“四个重点”(领导干部接访、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加强“一个保障”(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预算第一张图.jpg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158人,其中行政82人、事业4人、工勤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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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3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8.26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2328.2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较上年增加77.07万元,增加3.42%,主要为增加在职人员取暖费及2017年上卡个人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2328.2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较上年增加77.07万元,增加3.42%,主要为增加在职人员取暖费及2017年上卡个人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328.26万元,较上年增加77.07万元,增加3.42%,主要为增加在职人员取暖费及2017年上卡个人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

2018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328.26万元,较上年增加77.07万元,增加3.42%,主要为增加在职人员取暖费及2017年上卡个人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328.26万元,较上年增加77.07万元,增加3.42%,主要为增加在职人员取暖费及2017年上卡个人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

2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328.26万元,较上年增加77.07万元,增加3.42%,主要为增加在职人员取暖费及2017年上卡个人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232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56.4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4.7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17.13万元。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010301)132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6.2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4.46万元,较上年增加2.43万元,增加0.18%,原因是机关正常调资晋档。

(2)信访事务(2010308)749.13万元,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64.74万元,增加9.5%,原因是律师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疏导咨询工作,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因此2018年增加了访前法律咨询中心聘请法律顾问费。

(3)事业运行(2010350)76.30万元,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3万元,增加10.58%,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正常的调资晋档。

(4)培训支出(2050803)84.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6.2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8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局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较吻合。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1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6万元,较上年下降1.36%,下降9.05%,原因是离休人员的减少。

(6)住房公积金(2210201)84.23万元,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96万元,较上年增加4.93%,原因是工资调整带来的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陕西省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232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56.41万元,较上年增加26.59万元,增加2.16%,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6.18万元,较上年增加96.09万元,增加9.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万元,较上年下降78.17万元,下降78%;商品服务支出中用于人员的支出108.63万元,较上年增加8.67万元,增加8.67%;公用经费支出254.72万元,较上年下降16.26万元,下降6%,原因是2018年我局公用经费支出定额的减少以及办公设备购置需求的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17.13万元, 较上年增加66.74万元,增加8.89%,原因是律师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疏导咨询工作,因此2018年增加了访前法律咨询中心聘请法律顾问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262.95万元

2018年全局“三公”经费预算106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较上年持平;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万元,较上年持平。“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较吻合。

2018年全局会议费预算72.75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较吻合。

2018年全局培训费预算84.2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较吻合。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4.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26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37.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陕西省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模板附表.xls

      

 

                                                      陕西省信访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