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0时00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陕西省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陕西省信访局概况

(一)陕西省信访局的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投诉。承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3、承担督促检查中、省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5、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省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省内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全省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8、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开通了“陕西信访”微信公众号及陕西手机信访APP客户端,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加强对逐级走访的引导和初信初访初投办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实行访诉分离,引导群众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解决诉求。二是信访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在全省开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5月份分二批集中组织业务培训,6月份组织由厅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月份组织基础业务比武竞赛活动,信访事项“三率”全面提高。三是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攻坚有序。年初印发全省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实施方案,通过业务培训、召开专题推进会、阶段性讲评会、专项督导等措施,推动化解了一大批疑难信访积案。四是驻京劝返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源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当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驻京工作力量,及时劝返接回进京非访人员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安全、文明,无事故、无炒作”的工作目标。

(三)陕西省信访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58号),设立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包括8个内设机构、1个机关党委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陕西省信访局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三、陕西省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收入总计2803.89万元,较上年减少317.19万元,减少10%,主要是2015年度消化使用了往年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2016年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移交养老经办,退休费减少。

2)2016年支出总计2803.89万元,较上年减少317.19万元,减少10%,主要是2015年度消化使用了往年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2016年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移交养老经办,退休费减少。

2、2016年收入总计2803.8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0.23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0.4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83.1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2016年支出总计2803.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25.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309.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16.52万元。

(2)项目支出1137.5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40.4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2.93万元, 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93.98万元,减少6.56%,主要是2015年度消化使用了往年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2016年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移交养老经办,退休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内容)

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2.9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0.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98.10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信访事务980.78万元,是反映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事业运行41.3万元,是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教育支出100.72万元,主要是全省信访系统干部培训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27万元,主要是职工离退休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40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医疗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18.36万元,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5.4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09.39万元(基本工资464.26万元,津贴补贴279.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61万元,离休费7.46万元,退休费363.49万元,医疗费3.1万元,奖励金5.09万元,住房公积金84.55万元,采暖补贴14.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6.04万元(办公费12.09万元,印刷费14.23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5.8万元,取暖费5.6万元,差旅费6.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37万元,维修(护)费7.85万元,会议费9.69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劳务费86.31万元,工会经费20.01万元,福利费2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03万元,较上年下降1.17万元,下降2%,较上年基本持平。“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较吻合。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8.3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3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支出内容包括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77万元,较上年下降18.17万元,下降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政策,压缩经费开支。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77万元,主要用于通信机要、公务应急、离退休服务及驻京劝返应急等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万,决算支出16.89万元,占预算数的56%。决算支出较上年增加8.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为了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我局与兄弟省市进行业务工作交流增多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检查、督导,与兄弟省市进行业务工作交流所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以及我局驻京信访处日常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8批次、176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培训费支出52.9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业务,针对相关培训对象进行的培训支出。培训费较上年增加8.58万元,增加19%,是因为在全省开展了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加强了全省信访系统干部基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会议费支出52.6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业务而召开的会议支出。会议费较上年增加5.19万元,增加11%,是因为为了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联办和国家信访局的有关精神,召开会议次数比往年有所增加。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故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无数据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0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259.4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85.14万元,工程类采购74.3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12套。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陕西省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